表5-6 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教育系课程表(1932)[105]
从表5-6可见,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教育系第二、三年级,“乡村生活及乡村教育”“民众教育”赫然在列;必修课程项中,如教育概论、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测量与评估、实习及毕业论文等科目,与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民众教育学系“本系必修课程”完全一致。[106]笔者专门比照过两所学校相关课程,结果发现,江苏省立教育学院民众教育系课程是以普通高校教育学系课程为参照,而普通高校教育系中的“普通教育法”“教育哲学”“儿童及青年心理”,在民众教育系而化身为“民众教育实施法”“民众教育哲学”“成人学习心理”等,社会教育教育化趋势明显。[107]有此作基础,高践四、俞庆棠、刘季洪、庄泽宣、王公度等人如此提议,实现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会后由事务所根据年会决议专案呈请,很快接到教育部教字第15463号批示:“查该原呈所请,事关增加学系,应留待考虑。惟关于社会教育之研究实属必要,应由该大学就教育学院教育系之相当科目内,列入社会教育之教材,或酌设关于社会教育之科目,列为必修课程,已令饬该大学审议具复,以凭核办”,本社奉批后,复函该大学李校长以促其早日实现。[108]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专门函复社教社,该校将“民众教育”从选修改为必修。[109]社教社社员、社会教育司科长钟灵秀对此给予高度评价:“预料今后此项已受训练之专门人员,必日益增加,以应社会之需要,而社会教育民众教育事业之发展,必有与年俱进之势”。[110]将之视为一种社会教育人才培养的良好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