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钱国平.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3(1).
[38]教育弱势群体通常是指在自然地理、先天和社会因素的制约下不能平等地接受教育或所受教育的程度与水平低于一个社会提供的基本教育资源与教育条件的学龄人群。在我国,教育弱势群体不仅包括原有的或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如残疾儿童,而且包括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即流动儿童等。
第3章 劳有所得:收入中国梦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富强是民主和文明、实现伟大复兴的基石,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的保障,国富是中国梦的基石,民富是中国梦实现的必经之路。
生活的富裕要靠双手劳动来创造,收入的提高离不开就业机会的增加。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2010年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布《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展示了中国政府在就业问题上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然而,近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如何平衡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使总体呈现充分就业的态势,个体实现满意就业的目标,是我国政府应当继续关注并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