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十二例,其于鉴别伪书之法,虽未敢云备;循此以推,所失不远矣。一面又可以应用各种方法,以证明某书之必真:
一)例如《诗经》:“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经六朝唐元清诸儒推算,知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确有日食。中外历对照,应为西纪前七七六年,欧洲学者亦考定其年阳历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北部确见日食。与前所举《胤征篇》日食异说纷纭者正相反。因此可证《诗经》必为真书,其全部史料皆可信。
二)与此同例者,如《春秋》所记“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食”,“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食”。据欧洲学者所推算,前者当纪前七○九年七月十七日,后者当纪前六○一年九月二十日,今山东兖州府确见日食。因此可证当时鲁史官记事甚正确;而《春秋》一书,除孔子寓意褒贬所用笔法外,其所依鲁史原文,皆极可信。
三)更有略同样之例,如《尚书·尧典》所记中星,“仲春日中星昴仲夏日中星火”等,据日本天文学者所研究,西纪前二千四五百年时确是如此。因此可证《尧典》最少应有一部分为尧舜时代之真书。
四)书有从一方面可认为伪,从他方面可认为真者。例如现存十三篇之《孙子》,旧题春秋时吴之孙武撰。吾侪据其书之文体及其内容,确不能信其为春秋时书。虽然,若谓出自秦汉以后,则文体及其内容亦都不类。《汉书·艺文志》兵家本有《吴孙子》、《齐孙子》之两种,“吴孙子”则春秋时之孙武,“齐孙子”则战国时之孙膑也。此书若指为孙武作,则可决其伪;若指为孙膑作,亦可谓之真。此外如《管子·商君书》等,性质亦略同。若指定为管仲、商鞅所作则必伪;然其书中大部分要皆出战国人手。若据以考战国末年思想及社会情状,固绝佳的史料也。乃至《周礼》谓为周公作固伪,若据以考战国秦汉间思想制度,亦绝佳的史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