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政府采取的这些教育措施,在课程设置上加强了自然科学的课程,增加了农工商业、法制、经济等新课,取消了读经课;在学校制度上,提倡男女平等,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在学校管理上,废除了清朝毕业生奖励出身的办法,取消了晚清文、实分科的制度。这些都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正是由于采取了这些进步的革新措施,新式学校迅速恢复并有所发展。据统计,1912年全国学校总数达87272所,学生总数为2933387人。
1912年4月,临时政府迁北京后,在教育界进步力量支持下,蔡元培进行了大胆的改革。7月1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临时教育会议”。9月初,依据临时教育会议的决定,教育部重新制定并颁布了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初步确立了一套资产阶级的新教育体制。
新体制规定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这个教育宗旨是在蔡元培提出的五种教育(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美感教育及世界观教育)的基础上提出的。所谓“道德教育”,是为了培养学生具有自由、平等、博爱的道德观念;“实利教育”,是为了进行生产和知识技能的教育;“军国民教育”就是后来的体育,是为了培养学生健全的体魄;“美感教育”包括美术和音乐,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思想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