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新章颁行一年,又觉有些不便,乃于宣统二年又变更一次。将三类的初等小学并为一类,一律定为四年毕业,从前所有简易科名目一律取消。课程以修身、读经讲经、国文、算术、体操五种为必修科,以图画、手工、乐歌三科为随意科。读经讲经钟点较前更少,前两年无有;第三年读《孝经》、《论语》五小时,第四年读《论语》,也是五小时。至授课时间:第一、第二两年,每日四小时,每周二十四小时;第三、第四两年,每日五小时,每周三十小时。
高等小学的课程亦酌加修改:以修身、读经讲经、国文、算学、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九科为必修科;以手工、乐歌、农业、商业四科为随意科。关于读经一科,教材及钟点较以前略为减少,第一年读《大学》、《中庸》、《孟子》三经,第二年读《孟子》、《诗经》二经,第三年读《诗经》、《礼记节本》二经,第四年读《礼记节本》一经。前三年,每周读经十一小时,第四年,减为十小时。其余,没有什么变更。按以上两次所变更的要点有:(1)初等小学的年限缩短;(2)必修课程的名目削减;(3)读经一科大为减少,图文的钟点加多;(4)增加了乐歌一科。除第一点外,皆比较以前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