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视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传统政府注重投入,而非结果。而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反应。主张政府管理的资源配置,应与管理人员的业绩和效果联系起来。在管理和付酬上强调按业绩而不是按目标进行管理,按业绩而不是按任务付酬。在对财力和物力的控制上强调采用根据效果而不是根据投入来拨款的预算制度,即按使命作预算、按产出作预算、按效果作预算和按顾客需求作预算。
(六)放松严格管制,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新公共管理理论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化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虽然任何组织都必须具有规章才能运行,但是过于刻板的规章却会适得其反。新公共管理理论还认为“企业家式的政府”是具有使命感的政府,可以规定自己的基本使命,然后制定能让自己的雇员放手去实现使命的预算制度和规章,放手让雇员以他们所能找到的最有效方法,去实现组织的使命。有使命感的组织比照章办事的组织的士气更高,也更具有灵活性和创新精神,从而更有效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