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认为,应对侮辱合理的方法不是同对手决斗,而是在暗地里弄死他——虽然他很小心翼翼,仅在《爱弥儿》一书中用一个神秘的注释来暗藏这一观点。卢梭是完全被骑士荣誉迷信所影响的哲学家,他认为,如果有人指责自己撒谎,自己就有了正当的理由谋杀他。然而,卢梭必然懂得,任何人,特别是他自己,都曾经撒过很多次谎,都有理由受到这样的指责。
有一些人持有一种荒唐的观点,认为只要在公开、公正的场合用跟对方一样的武器杀死对手,就占据了正义。这明显是把强力当成了正义,把决斗当作神的裁决。意大利人会在发现敌人的第一时间立即愤怒地上前攻击对方,无论怎样,这种做法至少是合乎情理的,甚至他们或许更有智慧,但没有参与决斗的人那样阴险。你可能会辩白,两个人进行决斗时杀死对方是很公平的,因为当时对方也在为了杀死你而努力!对于这样的说法,我只能回答:因为你的挑衅,对方已经被逼到了背水一战的地步,不得不自卫罢了。这种故意迫使对方奋力反抗的做法,本来就是挑衅的人在为谋杀对方寻找借口。如果两个人意见达成一致,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做决斗的赌注,那么依据“对自愿的人算不上侵害”这一原则来看,倒也能自圆其说。然而,受伤者不是自愿受伤的,施加伤害的人依照的是那个暴虐又荒唐的骑士荣誉和规则,正是它的荒唐和暴虐促使两个决斗的人——至少是其中的一个人——被牵扯进血腥的裁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