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用人不论亲疏。在用人上应当“无亲疏、新故之殊,唯贤、不肖为察。”区别贤与不肖,做到不论亲疏用人,一个重要的思想是有“公”心。司马光说:
古之为相者则不然,举之以众,取之以公。众曰贤矣,己虽不知其详,姑用之,待其无功,然后退之,有功则进之;所举得其人,则赏之;非其人,则罚之。进退赏罚,皆众人所共然也,己不置毫发之私于其间。”[39]
在封建社会里,一切政治集团,都是一定政治倾向的“众”,即使“己不置毫发之私于其间”,所谓的“公”,也只是一定政治范围内的“公”。司马光临终前为相八个月,何尝不论亲疏去用人?
其四,用人当容其短。《资治通鉴》论到敌国材臣可用,举到历史上的人物有秦用由余而霸西戎,吴得伍员而克强楚,汉得陈平而诛项羽,曹魏得许攸而破袁绍。这些例子,表明“彼敌国之材臣,来为己用,进取之良资也”。[40]
其五,用人不疑。既要用人,“任以大柄,又从而猜之,鲜有不召乱者也”。[41]
总之,《资治通鉴》突出了“用人”在历史治乱兴衰中,具有关键作用。司马光认为,这是为君之“道”,“为君之要,莫先于用人”。他在《功名论》中说:“人臣虽有才智而不得其施,虽有忠信而不敢效,人主徒忧劳于上,欲治而愈乱,欲安而愈危,欲荣而愈辱矣。”这些在司马光的历史盛衰论中是有价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