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在未登极前,曾做过尚书令。及太宗即位,朝臣无敢再当尚书令之职,因此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常虚悬其缺。仅有两个副长官,即尚书左仆射及右仆射。尚书左右仆射若得兼衔,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即得出席政事堂会议,获得真宰相之身份。最先尚书仆射都附此职衔,所以三省全是真宰相。但到开元以后,即尚书仆射不再附有出席政事堂之职衔了。如是则他们只有执行命令之权,而无发布命令及参与决定命令之权。他们职掌的,并非政府的最高职权,因此也不得认为真宰相。
但唐制除三省长官外,也有其他较低级官员而得附“参加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等职衔的;如是则此人亦得参与政事堂会议。此如现今内阁中之不管部大臣,行政院中之不管部的政务委员,虽非某一部的主管长官,而得出席政务会议,预闻国家大政决夺。此等人必是官位虽低而早负时望的,始得加此职衔。
当时的尚书省,则略等于现在的行政院,而且是名实相符之行政院。因他只管行政,不管出命。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属皇帝命令,在“勅”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勅。”(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这仍是说一切皇帝诏命必经中书、门下两省。其实则皇帝的诏勅,根本由中书拟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