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这一直觉观念的概括,我得益于阿兰·吉巴德。
[4] 原则和所考虑的判断之间的相互调整过程并不是道德哲学独有的。参见尼尔森·古德曼:《事实、想象和预测》(坎布里奇,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出版社,1955年版),65~68页,里面有对演绎和归纳原则的证明的一些相应评论。
[5] 亨利·彭加勒写道:“我们需要一种能力使我们能从远处看到目标,这种能力就是直觉。”见《科学的价值》(巴黎,弗拉马里翁公司,1909),27页。
[6] 我的说明大致遵循休谟在《人性论》第3卷第2部分第2节(参见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中文本)以及《道德原理探究》第3节第1部分中的观点。亦见哈特:《法律的概念》(牛津,克莱伦顿出版社,1961年版),189~195页;卢克斯:《政治学原理》(牛津,克莱伦顿出版社,1966年版),1~10页。
[7] 有关这一点见W.T.斯特斯:《道德的概念》(伦敦,麦克米兰公司,1937年版),221~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