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元晖业传》云:晖业以时运渐谢,不复图全,惟事饮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犊,此固信陵君(左西右昌)酒、妇人之意,然亦可见北人之习食牛羊。南方则食牛有禁。
《南史·王僧孺传》云:出为南海大守。南海俗杀牛曾无限忌,僧孺至便禁断。
《梁书·傅昭传》:子妇尝得家饷牛肉,以进昭,昭召其子曰:“食之则犯法,告之则不可。”取而埋之。是其证。《晋书·虞预传》。咸和初,夏旱,诏众官各陈致雨之意。预议曰:“老牛不牺,礼有常制,而自顷众官,拜授祖赠,转相夸尚,屠杀牛犊,动有十数。”乃犯法之事也。食羊亦罕见记载。
晋惠帝之次获嘉,有老父献蒸鸡。亦见《本纪》。郤诜母亡,无马舆柩,养鸡、种蒜以致之,已见第二十章第一节。苻坚遁还淮北,或进壶飧、豚髀。
《北史·良吏传》:孟信为赵平大守,山中老人,以?酒馈之。并民间以鸡豚为常食之证。间取野味,如陆纳以鹿肉饷桓温,盖亦非常食。河北旧制,有渔猎夫三十人,以供郡守,裴侠曰:“以口腹役人,吾不为也,”乃悉罢之,盖非之也。
《隋书·地理志》言:梁州人多事佃渔,虽蓬室柴门,食必兼肉,盖特异之俗矣。刘毅在京口,与乡曲士大夫往东堂共射,庾悦为司徒左长史,暂至京,亦要府州僚佐,共出东堂。悦厨馔甚盛,不以及毅。毅遣与相闻曰:“身今年未得子鹅,《齐民要术·养鹅鸭篇》云:供厨者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过此肉硬。岂能以残炙见惠。”而齐大庙所荐,有鸭臛、鸭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