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明,守者失尸,惊惧。须臾,官来,谓受贿弃尸,痛加箠楚[3]。守者诬服,请取尸来。乃共往伺于郊。一人醉而来,众前扑杀之,舁[4]入苇室。
而乙方大醒,记得曾被甲殴,诣甲喧[5]。甲以贿求解。比官以杀人捕甲,甲邀乙往白。官讯守者尸所来。不能讳,坐[6]死。
(见《古今谈概》)
〔1〕总甲:明代地方政权“里”一级的负责人,管辖十甲,共一百一十户。 〔2〕亟白于官:迅速报告官府。 〔3〕箠楚:鞭打。 〔4〕舁(yú于):抬。 〔5〕诣甲喧:到甲家中吵闹。 〔6〕坐:因。指犯罪的因由。
《古今谈概》编者明末冯梦龙(1574—1646),长洲人,着名通俗文学家。着作众多,编纂有短篇小说集“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长篇小说《平妖传》、传奇《双雄记》,民歌集《山歌》以及《智囊》等。《古今谈概》共三十四卷,分三十六类辑录古籍中可资谈助的内容,涉及面很广,着重于对病态社会的揭露,但正如书名所云,故事多简略,像一个梗概。
《醉殴奇祸》即是一部公案小说的梗概,篇幅短小而人物颇多,情节复杂,寓意深刻。醉者甲、乙因醉斗殴,当然不足取,甲打人致“死”,不顾径去,更是非法又非礼;守者失尸而杀人塞责,固于法不容,但其起因却是出于官府不问情由的“皋楚”,他们之死实属无辜,而真正的罪魁祸首——昏官,则永远以正确自居。这种颠倒必能激起有心人的愤慨,也正是小说思想的深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