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议题很简单,只有一条,就是成立东洋商社。
东洋商社,经营范围在东方大洋彼岸的新大陆,由朝廷授权发现新大陆之后,给予二十年的专营权。
东洋商社成立之后,由皇室占有两成股份,朝廷内阁占有两成股份,庆余商行占有一成股份。
其余五成股份,由京城商人们进行认购。
短短时间,东洋商社已经筹集了一千万贯资金。这些资金,全部由商人们出资,而皇室和朝廷内阁只是负责授权,并没有出资。
在东洋商社股份合同签署之后,胡雪庸作为东洋商社主理人,制定了先期计划。
从塘沽造船厂采购十艘三桅风帆战舰,从机械制造总局采购二十台蒸汽机,送到塘沽造船厂负责进行改装。
蒸汽帆船有着落之后,东洋商社也开始招募水手。
这些水手,全部签订雇佣合同,开始进行培训。
另外,东洋商社也开始采购罐头、干粮、肉干等食物。
水手、食物有了,还不够。
东洋商社也得到了授权,负责从退伍士兵、民兵武装之中,招募人员,组成了东洋商社的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