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有什么东西爬上了我的脚踝。
是一只蚂蚁。不是随便一只蚂蚁。那是一只狩猎蚁:一种非洲的行军蚁。从它恐怖的下颚,我可以判定这是一只兵蚁。一些土著部落通常用行军蚁的兵蚁进行临时的缝合:它们的叮咬非常有力,把它们放在伤口的两边,可以让伤口闭合起来。
这就是掩盖一切的东西:树林、草丛、土地。数百万行军蚁排着松散的黑色纵队在草地里穿行。至少有一英里长、六英尺宽。
这些蚂蚁和婴儿的手指一样大,颜色和红酒的颜色一样。
我弹掉那只蚂蚁,用靴子跟碾死了它。
要知道,我和下一个生物学家一样热爱动物。但是,我不喜欢虫子。我就是和它们合不来。我的下皮层对我说:“呕!把它们从我身上弄下去。”我一直知道昆虫学不是我的菜,而狩猎蚁是让人尤其厌恶的家伙。
这队疯狂的蚂蚁连接着地上黑漆漆的两团东西。我意识到那是非洲水牛的幼崽。我推测,它们之前走进了这些蚂蚁的队列里,然后被蚂蚁淹没了。它们已经死了,身上的皮基本已经被剥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