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必须速战速决,文化类的公司绝对不能抄袭,这是蓝一妃脑海中的一个固有观念。
不管别人怎样去想,她绝不会允许这件事情。
而且这件事情同样也不能拖很久才去处理,否则抄袭二字就会根深蒂固的印在他们公司名字的前面。
即使最后澄清,但澄清的力度总比造谣的力度要小许多。
在发觉到那边的作者月色开始似有若无的在评论中说话,小心翼翼的去挑拨粉丝和其不知名的吃瓜群众,来蓝一妃的公司和那个侦探类节目的官博下进行攻击,公司的公关部便直接发出了质询和律师函。
对于他们而言,每个剧本都是实打实的,有个署名权和著作权,就算是那边想要多种,也要看看法律上的时间允不允许。
最重要的是蓝一妃不知道,李梦茹是怎么想的,偷到了一个烧脑的侦探剧本,难道不应该是给一个写悬疑故事,或是已经习惯了写侦探故事的作者,让她将剧本加以润色,重新写成一个故事再进行发表吗?居然会给一个一向都写的是言情的小故事的月色,这岂不是让别人抓小辫子?
每一个作者都有自己很擅长的,写作类型和一些并不是很擅长的写作类型。
像是李梦茹找到了这个作者,擅长的就是写言情类的虐文,虐得人死去活来,撕心裂肺的那一种,所以,像是这种校园类推理故事涉及到校园暴力的类型,还真不是她擅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