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没有?”金妮问。她穿着白衣黑裙的学生制服,手上提着只沉重的箱子。
“看见什么?”苏丝无精打采地问,她心里正堆满了要想的事,只觉金妮好烦人。真的奇怪,为什么大部分她的朋友都是这么烦人,这么孩子气。
“那个刚走进森林的男人,”金妮兴奋地说:“刚才他还对着我们走来,可是突然间他转身就向林中跑,好像是在急着要躲我们似的。”
苏丝在心里笑了,她清楚得很,那个男人看到金妮这副尊容会吓得躲起来。金妮又矮又胖,头发松乱得像鸡窝,不断咬着指甲,搔着她肥腻的皮肤,全身的肥肉挤在嫌小的制服,就像条大母牛。
“他也许就是要到森林里去的,”苏丝平静地回答,尽量不让所想的透露在语气中:“也许他就是住在森林里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住在里面?”金妮有点生气地问:“什么人会住在森林里?”
“很明显的,就像他这种人。”苏丝停了脚步,把长长的黑发轻拂到背后去。“上个星期天我骑马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就看见过他。当然他没有看到我。他在离河边两百码的沙地上搭了一座帐篷。”
金妮十分不服气。苏丝这种人似乎什么都知道。修长的两腿,窈窕的身材,成熟得已超过了她十七岁的年龄,这类使人羡妒的母狗,似乎你问什么她们都回答得出来。虽然金妮很气愤,但她不得不承认,苏丝又美又动人。那怕是学校制服穿在她身上,也像是才从伦敦最佳时装店里订制出来的。假若不是因为她和苏丝侍在一起,能增多和男孩子搭讪的机会,她才不愿意和她走在一起,一切的光芒好像被她一个人占尽了。